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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防办积极响应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号召,通过“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 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力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用实际行动切实提升我市人防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
2019年8月,《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海建审〔2019〕119号)正式印发执行,标志着海宁人防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主要做法是:
将人防审批融入施工许可证办理。
建设单位网上申请上传施工合同、承诺书、建筑面积清单等必要材料后就可办理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许可证上备注“建设、消防、人防合并办理”字样,不再单独出具其他审批结果。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符合特定情形的,建设单位经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可以不建或者少建防空地下室的,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按照规定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
聚焦事中监管,大力推进联合验收。
整合竣工阶段质量监督验收、人防监督验收及消防验收(含备案抽查),在竣工验收环节保留竣工联合验收和竣工备案2个环节,依托代办服务,做好包括消防验收在内的联合验收指导,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事中监管和指导服务。统一住建验收标准,取消前后置要求,实行靠前服务、联合验收、一窗受理、当日办结、事后归档,在服务过程中做好技术指导,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提高监管效率和规范化程度。
优化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备案
取消人防工程建设单独备案,将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备案融入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可依托嘉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按照“一次申请、一套材料”进行受理。并推送给规划、环保、建设(人防、消防)、气象等部门,各部门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当日办结,同时出具审批文件,并共享给住建局,完成项目备案。
据统计,《方案》通过八项举措,取消整合审批事项14项,减少材料40份,减少环节4个,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时间减少16个工作日,真正实现“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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